2021〕1229号文。《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贵发改价格〔2022〕116号文
贵港市物价局贵价格[2016]38号文件,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97元/m³,非居民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40元/m³。
桂价费[2015]66号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水资源税为0.10元/m³。
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洗浴(指专业洗浴、足浴以及在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常设的独立或相对独立洗浴、足浴、温泉、水疗等服务,不包括普通便民澡堂)、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