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7.00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8日、2024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数量为 3,900,601股(连同前次回购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的股份,前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13.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3,862.2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