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87.2%,两项指标均列嘉兴市第一。
海盐空气质量走在嘉兴市前列,重点抓好“三大举措”。强化低效治理设施改造。以提升污染治理效能为重要抓手,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对全县22家企业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专项检查行动,推动企业淘汰、升级落后治理设施,优化设备运行效率,降低工业废气排放浓度与总量。截至目前,全县21家企业完成低效治气设施改造,一家企业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
加强活性炭等环保耗材动态更新管理。加快推进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脱附”治理模式,并监督企业建立健全活性炭更换台账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活性炭更换时间、用量及处置情况,有效实现科学运维。截至目前,新增纳入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企业25家,推动完成219台治气设施活性炭更换工作。
筑牢移动源污染防控屏障。聚焦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改造工作,推动县域内浙江恒洋热电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3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从源头优化企业车辆管理,实现清洁运输从“软要求”转变为“硬约束”。
同时,海盐县持续推进老旧柴油叉车及柴油货车淘汰更新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21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542台,其中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完成率达229.7%,超额完成市定任务。
在此基础上,海盐县不断提升面源污染防控效能。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红黑榜”通报机制,今年以来累计交办整改问题197个。同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结合高位瞭望平台及“141”基层智治系统,第一时间完成火点处置与闭环反馈,构建精准发现、即时推送、快速处置的高效闭环管理模式。截至7月25日,全县累计发现并处置露天焚烧火点443个,火点30分钟内处置率从去年同期的27.10%提升至50.15%。
下一步,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推进年度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深入开展夏季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全链条落实行动计划各项攻坚举措和重点任务,助力空气质量提升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