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查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石住建报〔2024〕8号)、《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等资料收悉。经审查,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办理《红河州发改委关于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资环〔2024〕23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林许准〔2024〕636号)等手续,由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2013年版)的相关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可行,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该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规模2000m³/d,远期规模4000m³/d。污水处理工艺:A2O 一体化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尾水排放标准:设计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 标准。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0439.03万元,其中:工程费8859.32万元,占总投资的84.87%;其他费1079万元,占总投资的10.34%;预备费496.92万元,占总投资的4.76%;铺底流动资金3.79万元,占总投资的0.03%。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五、下阶段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尽快落实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