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述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代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污水处理厂生产线.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买方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联系电线.投标人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款到即发,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公告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08年12月31日上午09:00~0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