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974-2014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附条文说明] GB/T 50331-2002(2023年版)
5。监测5、1。采样点、采样点应按4.2.1。1及4、2 1,2第一,第二类污染物排放口的规定设置,在排放口必须设置排放口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5。2 采样频率、工业污水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 其他污水采样。24h不少于2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5,3 排水量,以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来控制,均以月均值计,5。4。统计。企业的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5,5、测定方法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