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丰富市场供应、保障“菜篮子”工程、促进农民增收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这离不开广大养殖场(户)的辛勤付出。在此,谨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共同财富,也是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但随着产业规模扩大,个别养殖场(户)因“三防设施”(防雨、防渗、防溢流)缺失或年久失修,导致畜禽粪污渗漏、溢出、消纳过度,甚至出现直排、乱排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群众生活和行业形象。为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守禁养红线。严禁在依法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养区域内建设规模养殖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水利河湖行洪通道。
(二)科学规划布局。新建、扩建、改建养殖场前,须提前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平南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沟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确保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畜牧业发展规划要求,并远离生态敏感区域。
(一)落实环评要求。年出栏生猪5000头(含)以上或存栏2500头(含)以上(其他畜禽按猪当量折算)或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养殖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向平南生态环境部门报批;其他规模养殖场须按规定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养殖场(小区),须依法向平南生态环境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养殖场及规模以下养殖场,应主动配合做好日常养殖监管工作。
(一)完善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措施。建设足够容积的储粪(液)池,及时将处理达标后的粪肥规范还田利用;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科学实施灌溉,防止粪污溢流污染周边水体(河流、水塘等)。
(二)健全“三防设施”。各畜禽规模养殖场请立即自查,确保已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三防设施”(防雨、防渗、防溢流),并完善安全生产防护装备,发现破损及时修复;规模以下散养户须尽快建设合规的“三防设施”,杜绝污染隐患。
(三)建立粪肥利用台账。畜禽规模养殖场须按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建立规范的“畜禽粪肥还田计划和资源化利用台账”,如实记录废弃物产生、收集、处理、利用等全过程信息,自觉接受监管。规模以下散养户应结合实际,建立简易粪肥去向记录,清晰掌握粪污去向及利用情况,实现资源化利用可追溯管理。
(四)规范委托处理流程。委托第三方进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须选择具备处置能力和正规处理渠道的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污染防治责任,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合规、安全可控。
当前,全县正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违法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行为,平南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责令整改、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或关闭;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养殖场(户)务必守法经营,严守法律底线。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
平南县畜禽养殖业的健康长远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规范养殖行为,共同促进产业兴旺与环境保护双赢!
如需政策咨询或技术指导,请及时联系属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平南县农业农村局,我们将竭诚提供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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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响雷不下雨,为什么不出去走走看一看呢!大乙岭润达楼盘及大九岭朝阳中学时不时有污水排出花基路,连汽车城的花基路都变成猪屎色了!还有二桥大乙岭红绿灯路口上到水渠边的路沟积满猪屎粪水臭气很大,有人管吗?[笑哭]